台学院学科发〔202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一)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技能和学术规范,具有前瞻性和国际化视野,能够应用相关理论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较好掌握计算机及信息工具运用技能。
(四)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三、培养方案和培养方式
(一)培养方案
1. 培养方案是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主要依据,也是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个基本条件。专业培养方案应对本专业研究生的学科方向、培养目标、授予学位的基本标准、生源、培养方式、培养环节、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实践环节、学位论文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培养方案应将课堂教学、课题研究、学位论文和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硕士生的学术水平和应用能力。
2. 专业培养方案由各学院按统一的格式编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实施。培养方案批准生效后,应维护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为适应专业发展和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的需要,培养方案可以每届修订一次。
(二)培养方式
1. 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主要采取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方式,既要使研究生深入掌握基础理论与专门知识,又要使研究生掌握专业技术的基本方法和技能,使其具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实践能力。
2.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3.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四、培养方向
(一)培养方向的设置,要注意突出重点、加强论证。在突出本学科已有特色和优势的同时,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的需要,使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能够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职业发展的前沿。
(二)培养方向的设置应相对稳定,同时注意新培养方向的开拓。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培养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促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
五、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一)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从专业整体出发,且有一定的规范性。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设置分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必修环节三类,必修课程分为必修基础课程和必修专业课程。
必修基础课程由两类课程组成,第一类课程主要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全校研究生都要修读的政治理论课程和外国语课程。第二类课程主要是指该一级学科内各个专业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专业研究生在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一般为三至四门,应将论文写作指导课程纳入范围。
必修专业课程是指该专业研究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应体现本专业研究生在专业知识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
选修课程是必修课程的延伸,主要是根据各专业方向的特点及拓宽专业知识面的需要设置。
必修环节主要指专业实践,是培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独立工作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
2.研究生课程应有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大纲的要求必须达到硕士生水平,并应明确规定本课程的学时数、学分数、主要内容、考核方式和主要参考书。
(二)学分要求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学分及必修环节总学分根据国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相关要求确定,16学时计1学分。
六、培养过程
(一)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在入学第一学期初确定研究方向并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导师指导制订个人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发挥研究生的特长、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选题方向确定之后,研究生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撰写,并报请导师及导师组批准的选题计划。主要应包括学位论文选题的来源和意义、学位论文形式、研究计划、主要参考文献、论文工作计划等。开题报告是提高学位论文选题质量和水平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
(三)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基本知识以及科研能力进行评价,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研究生的思想素质、课程学习情况、文献阅读能力和研究能力等方面。考核合格者进入实践与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四)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内容,也是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必修环节。研究生应当进入行业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与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均须参加专业实践及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全面训练,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论文要体现专业学位特点,突出学以致用,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和实用价值。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可采用产品研发、规划设计、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案例分析、项目管理、艺术作品等为主要内容,以论文形式呈现。
学位论文在答辩前须通过重合率检测和双盲评审,学位论文的答辩程序按照《台州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进行。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规定期限通过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其他环节考核,通过论文答辩者,准予毕业,学校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研究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根据《台州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授予其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