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及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学科处 时间:2025-05-09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及修订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提升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5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及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号)等文件精神,以契合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深化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推进硕士研究生的分类培养,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修)订范围

1. 制定范围:2024 年新增学位点需全新制订培养方案;

2. 修订范围:其余学位点在原有基础上完善培养环节与课程体系。

三、制(修)订依据

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https://www.acge.org.cn/encyclopediaFront/enterEncyclopediaIndex

2.《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3. 相关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最新研究生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

4.《台州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5.台州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6. 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四、制定(修订)原则

1. 强化分类培养

(1) 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有所区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注重学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注重职业发展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应参考全国专业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最新指导性意见,对于指导意见中指定的必修环节、必修课程不能省略简化。

2. 优化课程设置

(1) 参考核心课程指南科学设课,确保课程体系完整、前沿;

(2) 学术型课程设置要加强学术研究方法训练,设置具备研究性、前沿性的学科交叉课程;

(3) 专业型课程设置要落实教指委要求,提高实践类课程占比,鼓励校企联合授课

(4) 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研究生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将思想政治教育纳入课程教学目标。

3. 明确学位申请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和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有关要求,规范表述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标准及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要求,明确不同的学位类别实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考核方式(包括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作品创作、方案设计等),突出硕士研究生的分类培养

4. 保持研究方向的一致性

培养方案中各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须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保持完全一致。

五、具体要求

1. 研究生课程学习一般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2. 培养方案内容包括学科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向、学习方式与年限、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培养过程、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等九部分。其中,培养过程包括个人培养计划、必修环节和中期考核三部分;学位论文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及论文预答辩与答辩四部分。

3. 根据各专业学位点实际情况,开设校企课程,要求企业行业专家参与课程建设与课程教学。

4. 按照学科门类或专业类别授予学位。

六、工作要求

1. 各培养单位要充分重视此次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成立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学位点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等;同时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成立工作小组, 跨学院的授权点应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具体做好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

2. 各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各级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等单位印发的文件精神,以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位点专项合格评估、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等为导向, 广泛听取各领域校内外专家意见,支持与行业产业部门共同制定体现专业特色的培养方案,开展必要的培养方案专家论证,高质量完成2025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工作。

3. 做好运营保障。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动,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审批。

、时间安排

1.  523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培养方案的调研、制(修)订和论证工作。

2.  530日前,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对培养方案进行讨论审议,通过后将文本电子稿、纸质文档送交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3.  66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培养方案最终稿(模版见附件)和所有涉及课程教学大纲(模版见附件)一并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已开设课程教学大纲直接在系统内修改即可。

4.  未尽事宜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负责协调。

联系人:李丹,联系电话:88669860


附件:

1. 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

2.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3. 《全国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实施方案》

4.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5. 《台州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6. 台州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

7. 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8. 《台州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9.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模板》;

1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模板》;

11. 台州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模版》;

12. 台州学院研究生课程代码编写规则》。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55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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