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学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14 点击数:

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台州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台州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就本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3级全体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完成最后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请各二级学院、学位点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和研究生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特殊情况需推迟者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无故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后续工作

三、开题组织

开题报告工作由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开题报告会,研究论证选题的可行性,并广泛听取与会专家的评议意见。

开题报告应邀请本专业领域内具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名以上,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1人。开题报告会专家名单由各学院确定,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备案。

四、材料报送

1.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填写《台州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1),交所在二级学院;

2.二级学院审核开题报告登记表后,统一保存与研究生论文答辩后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归档。

3.二级学院填写台州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附件2),2024年11月15日前报送至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同时上交电子稿

4.系统操作: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须在系统中进行同步操作。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平台提交开题报告详见附件3),各二级学院在系统内审核

 

附件:

   1.《台州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2.《台州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情况汇总表》

   3. 开题报告操作步骤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管理处

                                           2024年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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